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根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指南》(退役军人部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现将研究同意的13家“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名单(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工作是帮扶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具体措施,是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的有效手段,是鼓励全社会各类机构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示范性工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紧密联系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积极调动各方资源,依托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并按规定予以相应扶持,为就业创业园地的建设完善提供有力支持。
二、各挂牌机构要对照《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围绕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孵化”等方面,持续深挖自身资源、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保障能力,全力为广大退役军人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环境。
三、申报机构挂牌“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后,不改变原行政隶属关系,开展的退役军人相关业务接受同级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导和监督,并于每年2月份向同级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上年度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的总结材料。
四、本次公布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有效期3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到期后重新推荐。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予以摘牌退出:
(一)所批准的经营资格、资质终止的;
(二)一个挂牌周期内没有从事退役军人相关业务工作的;
(三)教学(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质量差,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就业率低或创业孵化效果差的;
(四)发生虚假宣传、违规套取财政补贴等情形的;
(五)发生影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形,退役军人负面评价多,造成不良影响的。
附件: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名单
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三创园